在
美國旅游期間,晚上我們就在剛認識的
美國朋友林達家就餐。在吃飯的時候,我們都問他房子是如何得到的。他笑著說,是自己建的,再干兩年,就可以全部完工了。我們都很想順便了解一下美國的普通職工是怎樣為自己蓋房的,在共進晚餐時我一再詢問關于蓋房的細節。
中國國旅的導游約翰與林達夫婦自豪地講述了他們的“蓋房史”。
9年前,他們剛結婚時,兩人都沒有房子,只好在林達父親家的地下室里度“
蜜月”。這個小家庭的第一項“基本建設計劃”就是存錢蓋房。在“地下室”生活了三年以后,他們用五萬多美元在這個湖邊買了一塊地:長450英尺,寬100英尺,是湖邊的一塊狹長的斜坡地,長滿了高大的楓樹,橡樹、山毛櫸。
他們在密林里塔起帳篷,每周五天上班,兩天休息時就在這里勞動。他們自己伐木,搭起了一座從宅基地通向湖邊的木梯,長達數十米,高約70個臺階。除了請人用機器打井、開溝、挖地下室和房基的深坑之外,整個蓋房工程都靠他們自己。經常參加勞動的人,除了他們夫婦倆,還有林達的父親和約翰的兄弟。只有四個勞力,又只能利用節假日蓋房,因此拖了六年還沒完成。
他們的小兒子,是在蓋房工地的帳篷里出生的,現已4歲。他們在森林里蓋房,但是并不“就地取材”,而是按照蓋房的要求向木材加工公司訂購各種規格的木材,因為用這種經過加工的木材,可以保證不變形,也不易腐朽。他們自己砍伐的樹木,除了用來建造通向湖邊的室外長梯之外,只能用來燒壁爐。
林達說,6年來,他們為了蓋房和內部裝修,共計花了10萬多美元購買各種材料和電器設備,如果請人蓋這樣的房子,要花30萬,比自己蓋房貴兩倍。美國的人工特別貴,一般人家買得起汽車,雇不起司機,買得起全套家用電器設備,雇不起一個保姆……包括教授,律師、醫生和多數經理人員在內的“中產階級”,大多自己動手搞家務、修車、修房子、剪草,有些人甚至自己蓋房子。
至于經濟上不很寬裕的“中下層”職工,更喜歡自己動手蓋房子,因為“買房不如蓋房”,自己蓋房比買房便宜得多。林達一家人的生活方式,在美國“中下層”職工中是有代表性的,許多中國國旅的導游也是這樣生活的。他們很會勞動,也很會享受。他們白天忙于上班或蓋房,夜晚熱衷于釣魚,看橄欖球比賽……他們有兩輛汽車:一輛舊的小卡車,一輛新的福特牌小汽車。我想,這樣的生活方式值得我們這些在北京忙忙碌碌的都市人學習。更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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